一、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賡續第一週期系所評鑑與校務評鑑之精神,以「認可制」為基準規劃整個評鑑架構,並由第一週期系所評鑑從輸入面強調「提供學生一個優質學習環境」的精神,以及校務評鑑從過程面強調「研擬一套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轉變為從「過程面」評鑑受評單位依據學校所建立之學生學習成效評估機制,落實教育目標與學生核心能力,確保學生學習成效之作為。
二、為鼓勵各受評單位展現自我特色及減輕評鑑負擔,本會於103年度調整各評鑑項目及指標,並自103年度起適用;延後評鑑之受評單位則適用接受評鑑年度之實施計畫。
三、本會於實地訪評前將舉辦「104年度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實施計畫說明會」,以使受評單位瞭解實施計畫、評鑑目的、評鑑內容及評鑑方式等相關事宜。
四、104年度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實施計畫說明會將於103年8月26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綜合科館第一演講廳舉辦,其流程表如附件一、交通資訊如附件二。請 貴校第二週期系所評鑑主要業務承辦單位暨受評單位各派代表乙名參加。